骗人钱财的传销,还极有可能剥夺受害者的人身自由,甚或危及生命。天津静海发生的一起案件,把传销组织内部借助严密控制与暴力手段,致使受害者深陷绝境的情形揭示了出来。
传销组织的层级结构
有着明确等级划分的往往是传销活动,在天津静海区的这起案件里,赵正彦处于“大导”级别,负责管理多个寝室的传销人员,这种层级意味着责任扩大,他需为自己所管理的所有窝点的行为负责。
王新发是确切的“寝室长”,直接掌管一个窝点的日常活动以及成员。这样一种从“大导”过渡到“寝室长”的结构,形成了一个控制网络,致使非法活动能够由上而下地贯彻施行,每一个层级都有着其清楚的职能与罪责。
限制自由的惯用手段
处在传销组织里,新人加入时那可是会被采取好多手段来限制人身自由的。就如案件中的情况,他们对辛珂做了没收手机这事儿,还锁了门呢!并且有人一直跟着,还有人轮流进行看管。而这些方法呢,目的特别明确,就是要把受害人跟外界的联系给切断掉 。
针对另一位受害者陈小蒙,组织专门安排了人员予以看管,哪怕其身处外出状态,自由照旧遭受着持续不断的限制。这般对物理空间的禁锢以及贴身监视,乃是传销组织促使受害者屈服的惯常暴力方式。
从诱骗到拘禁的过程
开始于一个简简单单诱骗的常常是受害者,陈小蒙被以“实习工作”的名义骗到天津静海,他的家人对这个情况一点儿也不知道,传销人员借助年轻人求职时急切的心理,编造出好像合理的谎话 。
一旦那受害者踏入窝点,状况随即陡然恶变。陈小蒙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跟父亲的通话之际,已然处于其被控制的那段时期。家人的恳切叮嘱跟残酷现实两者构成了截然的比对,而这通电话业已成为父子之间最后的沟通了。
悲剧后果与家庭伤痛
被非法拘禁所产生的结果有的时候是会导致人失去生命的,陈小蒙在自身处于被限制行动自由的那段时间当中非常不幸地遭遇了溺水进而失去生命死亡了,一个年纪轻轻的鲜活生命就这样消逝不再存在了,他是天津某一所职业学院里面处于大三学习阶段的学生,他是从甘肃的农村地区来到这里的,他对于以后的日子有着很平常很普通的一种向往和期待。
陈兰凯作为他的父亲,在每月里省吃俭用,而后给他寄去1000元作为生活费,并且总是提前对时间进行估算然后转账。这位父亲于最后一次见到儿子之际,还留意到孩子身上所穿的衣服有些陈旧了 。在这些细节的背后,存在着一个普通家庭走向破碎的无声悲剧 。
法律对责任的界定
静海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清晰明确地界定了各被告人应承担的责任。其中,赵正彦身为组织者、领导者,对于其管理范畴内的全部窝点所实施的拘禁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王新发作为直接管理者,针对发生在自身寝室内导致人员死亡的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王莉萍尽管就部分事实进行了辩解,然而证据表明,她不但参与了对辛珂的拘禁行为,而且还把陈小蒙诱骗进了组织。鉴于此,法院判定她对这两起犯罪都负有相应责任。这样一种依据证据以及具体行为所作出的责任划分,彰显了法律的严谨性 。
案件背后的警示
这起案件将传销活动针对人身安全所构成的直接威胁暴露了出来,它并非单纯的经济诈骗,而是还随之伴有非法拘禁、暴力控制等严重刑事犯罪情况,静海的案例不是个例,各地都有与之相似的事件出现。
尤其对于求职的年轻人以及他们的家庭这类社会公众而言,务必要提高警惕,对于陌生地点、不明底细的“工作机会”,要始终坚持保持审慎,跟家人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是极为关键重要的,社会各界的反传销宣传以及予以打击的力度,同样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强。
你能不能觉得,针对凭借招聘去诱使年轻人踏入传销的这种行为,抛开事后所进行的法律惩处不说,在社会层面上还能够预先开展哪些具备实效的防范工作呢?欢迎去分享你所拥有的看法,要是认为本文存在警示方面的意义,那就为其点赞并且转发给身旁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