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内,海口市工商局公布了两份检测报告分给农夫山泉以及统一饮料,这两份报告内容完全相反,如此这般“自打嘴巴”的行径,不但使得企业还有消费者在面对时无所适从,而且更为严重地损害了政府部门所拥有的公信力。
事件过程与核心矛盾
2009年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宣称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等三款饮料总砷超标,此消息很快引起全国关注,可是一周后的12月1日深夜,该局却向记者通告,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再次检验,同批次产品全都合格 。
存在这样短时间里结论分明相反的状况,暴露出了执法进程的草率,检测结果关联着企业的生死存亡,还影响着公众健康方面的判断,这般如同儿戏般的公布及其推翻,致使“权威信息”转变成了“混乱源头”,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虽说进行了表态表示认可复检结果,然而却并未对初检为何会出错作出解释 。

工商部门程序疑点重重
现有信息显示,海口市工商局于许多环节存问题初、具体到初检取样程序,其是否合法规范,取样有无代表性,均欠缺透明说明,更为关键的是,依规而言,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的企业拥有如此权利:有权在15日期限内申请复检。
在此次事件里头,11月28日的时候,工商局在企业还没正式去提复检申请以前,就主动把样品送去北京的机构进行复检。这种“未诉先办”的行为不太符合常规,让整个事件开始的动机被蒙上了阴影。信息披露的时机以及方式看上去也比较随意,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疑虑。
对企业造成的致命冲击
极度具有“超强毁灭性”的食品安全信息,一份超标通告能够致使一个品牌刹那间陷入信任危机状况之中,致使这个食品产品下架,销量变得极大程度地锐减。农夫山泉那一方表示,此一事件让其直接产生的损失超越了10亿元之多,品牌所遭受的声誉方面那个间接损害更是根本难以去进行估量的。
一直在海南市场份额方面本就未占据较高比例的农夫山泉,好像是缺少被当地竞争对手去“陷害”的那样动机的,如此一来这便致使事件的起因看起来愈发地蹊跷了。不管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究竟是怎样的,这般因为行政机关行为而引发的企业损失,都应该由负有责任的那一方来承担。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失
有评论人士明确指出,当下,制度存在着一个较为突显的缺陷,体现为缺少针对那些滥用权力的部门的严苛的、带有浓厚经济性质的惩戒举措。情况若为当政府部门由于出现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行政作为因而给企业增添了极大的损失之时,通常仅仅只需通过“一张用来更正的纸”将事情处理完毕就可以了,在程度上顶多来追究个别相关人员的责任罢了,然而并不需要去实施高额的赔偿。
违规成本极低由此导致。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即海口市工商局最终被证实有违法取证等问题,并且农夫山泉能够凭借相关规定依法索赔高达百亿元惩罚性赔偿,那么这种情况必然会给全国行政机关造成强大震慑,使得它们在发布类似信息的时候谨慎万分。
暴露的水源标注问题
波澜此番,也于侧面彰显了饮品行业水源标识不明之乱象。彼时,市场之上存有大量以自来水作为原水,经加工处理而后制成之“矿物质水”或者“纯净水”,然而标注并不显著。消费者极难从包装之上确切划分天然水源产品以及人工处理水。
农夫山泉长时间倡导且实践于将水源地在水瓶之上明确加以标注,此种做法对消费者知情选择有益处,这个事件推动公众去思考,清晰以及具有强制性的水源标识法规,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使行业透明进行竞争的必然要义,没错它就是这样的要求,是必然的。
重建公信力与制度反思
国家工商总局接着介入其中,要求海南省工商局针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属于必要的纠错步骤。整个事件的关键要点,在于怎样去约束以及监督行政权力,尤其是直接关联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执法权 。
更为严密的监督机制务必得以建立,更为严厉的错误追责制度也必须构建起来,使得每一回的检测,每一则的公告,皆能够经受住法律以及时间的检验。与此同时,针对企业的权利救济渠道应当予以完善,让遭受不公正冤枉的企业能够获取足额的赔偿,从制度层面杜绝“疯狂”行为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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